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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变化

发布时间:2022.05.10 阅读量:403

01关于提名指标

对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“揭榜挂帅”攻关成功的项目,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制,优先提名。

对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实验室牵头完成的项目,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制。

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,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(198711日(含)以后出生)的项目。

02关于提名材料内容

增加了提名项目实现重大理论突破、填补国内空白、打破国外封锁、应用于重大工程等关键性创新内容。

03关于第一完成人

鼓励我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扎根江苏,在江苏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,支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。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在满足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、应用推广”的前提下,适当放宽第一完成人要求,对人事关系不在江苏的我省引进人才,若近3年(201911日(含)至今)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,也可作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。(证明材料备查)

04关于退出项目

对本年度评审阶段任一公示期间及之后,无正当理由主动申请退出的项目,后续三年不得被提名(此前为后续二年),并减少其提名者下一年度提名指标。

05关于信用管理

2021年度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,减少其本年度提名指标;对本年度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,继续减少其下一年度提名指标。

06关于系统核查功能完善

完善系统功能,方便第一完成单位、提名单位对提名材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进行核查。

07关于存档备查材料

要求第一完成单位、提名单位核查存档备查材料,并在提名函中说明核查情况。